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价费〔2011〕248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教育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精神,结合本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规范我省公办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
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中小学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包括课本、作业本、国防教育(军训)、爱国主义教育、体检、伙食费。
中小学校为学生首次办理的学生证、借书证、就餐卡、校园一卡通、毕业证书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时使用或应当取得的各类证、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补办时可以按成本收取工本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和补办证、卡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
除上述服务性项目和代收费项目外,各地、各学校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地方财政已将上述项目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的,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
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的制定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伙食费除外)由各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根据非营利性原则,按实际服务成本核定。课本费为列入省教育厅公布的《教学用书目录》教科书和经省教育厅审定的列入教学配套必备的音像教材费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课本费在省教育厅没有统一公布《教学用书目录》之前按实际用书情况合理确定。作业本费为教学计划所需的学生作业本用量费用。国防教育(军训)费用指为学生购买服装的支出费用。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费用及参观教育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用。体检费是按规定必须由学校组织学生进行体检的费用,收费标准按规定执行,代收代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