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业局关于举办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培训会的通知
(渝林政法〔2011〕15号)
各区县(自治县)林业部门:
根据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2008年国家林业局统一制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将于2011年12月31日到期,从2012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的《林业行政执法证》,国家林业局现已全面启动《林业行政执法证》换发和申领工作。此项工作中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采集、执法证件换发、注销、申领以及相关的审核工作,将利用因特网通过全国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在线进行。由于国家林业局对原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加之各区县(自治县)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调整变动,为确保该系统的正常启用和我市《林业行政执法证》换发申领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林业局决定举办“全国林业行政执人员管理系统”重庆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传达学习《国家林业局关于换发〈林业行政执法证〉的通知》和《全国林业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
(二)“全国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
(三)《林业行政执法证》换发、申领工作要求。
(四)执法人员信息上报和审核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五)核对发放区县(自治县)林业部门系统管理员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
(六)座谈讨论。
二、参会人员
各区县(自治县)林业部门指定的系统管理人员,限1人。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27日-7月29日。7月27日报到,7月28日-29日培训座谈。
地点:重庆嘉陵宾馆(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
四、几点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应当指定业务能力强,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的同志作为系统管理员,并安排参加此次培训会,确保能够承担本区县(自治县)范围内林业执法人员的信息采集、网上录入、审查上传等工作。指定的系统管理员不能随意调换,应当至少完成本次换证、申领新证工作。
(二)市林业局已于2011年4月15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渝林政法[2011]9号),各区县(自治县)林业部门已按《通知》要求上报了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我们在上报国家林业局申请换证及申领新证时,将以该次统计信息为基准进行审核。请各区县林业部门再次对执法人员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市林业局政法处联系更正。一旦国家林业局批准换证或申领新证,在执法中若出现执法人员资格等问题,将由各区县(自治县)林业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