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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广州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指引》、《广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分类指导目录》、《广州市社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指引》等文件的通知

  五、商业设施规划设计指引要求
  (一)大中型商业设施的主要出入口前,应留有适当集散场地。应根据建筑规模设置相应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场(库)。
  (二)商业设施应当合理布置商业、储存和辅助设施等分区,组织好内部交通,避免人流、货流交叉。
  (三)应合理地组织对外交通,大中型商业设施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当受用地条件限制,用地仅一面邻城市道路时,应有不小于1/4的建设用地周边总长度与城市道路相邻接,且建筑物有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该城市道路相邻接。
  (四)大中型商业设施用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米的道路。
  (五)商业设施建筑密度不宜大于40%;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的,绿地率不得低于30%,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绿地率不得低于35%。
  六、政策措施
  (一)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
  建立联合协调机制,进行宏观管理,协调发改、商业、国土、建设和旅游等相关部门,分阶段落实新增的商业网点建设,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新增商业网点进行控制和引导,对现有商业网点规划要求逐步调整、优化、提高。
  实施有效的政策引导,通过政策杠杆引导市场运作,营造商业发展的良好环境。通过规划控制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听证会制度等方式,把握商业网点的准入环节。规范管理,建立服务和质量管理诚信机制。
  (二)调控大型商业网点建设。
  大型商业网点(包括新建、改建或扩大至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零售网点和营业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的改造和新建须进行专项的详细规划和设计。
  (三)积极引进和培养高素质商业人才。
  立足于“以人为本”,营造“用事业吸引人才,靠环境留住人才,以机制激励人才”的工作环境和创业环境,完善商业领域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建立统一开放的人才培训基地,通过长期培养与短期培训、学校培养与在职培训、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定期组织骨干进行培训。
  (四)强化行业管理。
  通过建立行业协会,完善行业规章,加强对商业网点设置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实现行业自律管理。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对商业网点投资的有效引导作用,制定相关的行规行约、经营规则等自律性规章,使该行业在守法自律中发展壮大。
  (五)注重商业品牌和商业文化建设。
  文化兴商和品牌服务是广州市商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将岭南文化融入商业,利用已有传统商业街的基础发展特色商业,以培植国际影响力的消费节庆品牌为突破口,打造广州市的服务品牌,以服务业提升商业档次、增加商业附加值。
  (六)充分利用“三旧”改造政策。充分利用“三旧”改造、“退二”或企业转移腾出的发展用地,优先用于发展现代商贸服务业,鼓励企业利用原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引进资金和设备建设配套物流配送中心。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鼓励商贸项目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广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分类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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