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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淳化县2011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淳化县2011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1〕1022号)


咸阳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利局《关于上报咸阳市2011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报告》(咸发改[2011]141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省水利厅意见,现就淳化县2011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淳化县2011年坡耕地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涉及方里镇、石桥乡、车坞乡和城关镇4个乡镇11个行政村,总人口1.1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10万人。项目区土地总面积33.31km2,水土流失面积29.85km2,现有耕地22412亩,其中坡耕地13021亩,坡耕地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为了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同意实施淳化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围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突出坡耕地综合治理和坡面水系、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实施坡改梯12509亩,配套建设排水沟39.9km,田间道路19.95km。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1264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申请中央补助和你市自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项目建设期1年。项目建成后,人均基本农田由原来的0.85亩增加到1.99亩,可有效控制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0]655号)组织实施。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报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工程产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工程建设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和反映,以便进一步完善方案,总结经验,确保试点项目顺利推进。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1:
  淳化县2011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区基本情况建设内容总投资
总面积水土流失面积农业人口粮食总产耕地  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坡耕地面积坡改梯坡面水系田间  道路植物  护埂
蓄水池窖沉沙池截排水沟沟头防护灌溉渠道
乡(镇)行政村km2km2万人万kgkmkmkmkmkm万元
淳化县2011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合计33.31 29.85 1.10 284.98 22412 9391 13021 12509   39.90   19.95  1264.00
方里镇陶家庄1.42 1.27 0.06 13.69 1397 139 1298 1258        161.49
魏村5.90 5.28 0.19 43.17 2424 889 1569 1535        164.07
石桥乡宋村5.45 4.88 0.08 34.71 3882 906 2579 2464   12.48   6.24  200.57
米仓1.10 0.99 0.07 17.26 1184 314 902 870   9.26   4.63 73.63
林庄3.53 3.16 0.14 27.57 2110 915 1231 1195   10.18   5.09 111.62
九庄1.17 1.04 0.06 21.45 791 244 556 546        49.93
车坞乡地母庄1.25 1.12 0.05 13.04 1147 398 789 748   7.98   3.99 63.37
车坞1.14 1.02 0.05 9.56 838 352 547 486        38.12
贤仓4.13 3.70 0.14 39.26 3053 1704 1432 1349        111.84
居集5.30 4.76 0.16 36.90 3390 2231 1187 1159        90.91
城关镇辛店2.92 2.62 0.10 28.37 2198 1298 931 899        70.58
工程独立费及预备费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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