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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铜川市热电联产专项规划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铜川市热电联产专项规划的批复
(陕发改煤电〔2011〕1053号)


铜川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上报铜川市热电联产规划(2010年-2020年)的报告》(铜发改交能[2011]14号)收悉。根据国家《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发改能源[2007]141号)相关要求,结合《铜川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铜川市区集中供热专项规划》,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铜川市热电联产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方案。该规划将热电联产项目作为集中供热的主要热源,符合国家鼓励中心城市发展热电联产,提高城市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城市大气质量和供热基础条件的相关产业政策,对于改善城市居住条件,保障城市负荷中心电力供应具有重要作用。
  二、该规划根据铜川市城区分布特点,划分为北市区、绿色走廊和南市区三个区域共12个供热分区。现状热负荷主要是采暖和生活热水热负荷,采暖建筑面积3430万平方米,热负荷1800兆瓦。规划2015年采暖建筑面积5080万平方米,采暖热负荷2610兆瓦,生活热水热负荷230兆瓦;2020年采暖建筑面积7058万平方米,采暖热负荷3470兆瓦,生活热水热负荷330兆瓦。集中供热方式以热电联产为主,区域锅炉房为辅,热电联产主要建设国电铜川热电联产项目2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基本满足近期铜川市区供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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