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1-201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浙财采监〔2011〕23号)
各市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2011-201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第一批)公布如下:
1.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
2.直线加速器(LA);
3.数字成像X线摄影系统(DR);
4.全景数字X光机;
5.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6.数字减影系统(DSA);
7.磁共振仪(MR);
8.数字X线胃肠机
9.无影灯;
10.实时荧光灯定量PCR仪;
11.呼吸机;
12.电子胃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