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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1―201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1-201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浙财采监〔2011〕23号)


各市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2011-201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第一批)公布如下:

  1.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

  2.直线加速器(LA);

  3.数字成像X线摄影系统(DR);

  4.全景数字X光机;

  5.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6.数字减影系统(DSA);

  7.磁共振仪(MR);

  8.数字X线胃肠机

  9.无影灯;

  10.实时荧光灯定量PCR仪;

  11.呼吸机;

  12.电子胃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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