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指导意见
(浙建建〔2011〕68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近几年来,杭州、嘉兴等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继开始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对规范施工企业用工行为、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全面推广杭州、嘉兴等地实行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地落实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各项工作,防范民工工资纠纷,维护民工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现就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实名制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行实名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建筑业农民工队伍约占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占从事建筑施工人员总数的90%以上,是建筑业产业工人的主要力量,为我省建筑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我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不断加大对建筑劳务市场的监管力度,施工企业劳务用工逐步规范,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逐年减少。但是,目前建设施工行业劳务用工管理整体较为混乱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不少企业由工程项目部或班组长招用民工,以包代管,不履行相应的管理和培训教育职责,对施工现场人员数量、基本情况、进出时间、工作出勤和工资发放情况不掌握,建设领域民工工资纠纷还时有发生,企业和民工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同时,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民工数量、来源、文化层次、年龄结构、技能培训等基本情况也不了解,难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和服务措施。
人力资源是行业发展的根本,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是建筑业发展的基础。以上问题的存在制约了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影响工程建设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在施工现场实行实名制管理,对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培育成建制劳务队伍,提高施工企业劳务用工管理水平,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现“建筑强省”战略是十分迫切和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