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1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义乌市220千伏望道变110千伏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1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义乌市220千伏望道变110千伏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能源〔2011〕658号)


浙江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浙江省2010-2011年度110千伏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浙电发展〔2011〕40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保障浙江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动现代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满足当地负荷增长的需要,优化配网网架,提高农网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同意建设220千伏望道变110千伏配套工程。
  一、工程建设规模及地点
  (一)望道变位于金华义乌市。本工程将110千伏大元~国贸线开口接入望道变,形成望道~国贸1回和望道~大元1回线,新建电缆线路长度2×0.5公里,电缆截面采用800平方毫米。
  (二)将110千伏大元~福田线开口接入望道变,新建电缆线路2×0.5公里,电缆截面采用800平方毫米;调整110千伏长岛变至原大元~福田、大元~李宅的T接线,形成望道~福田1回线,望道~李宅1回线,大元~长岛2回线,新建电缆线路0.2公里,电缆截面采用630平方毫米。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估算为317万元(电缆与架空线的差价由当地政府承担),浙江省电力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0%(63.4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其余80%(253.6万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三、项目法人
  浙江省电力公司为该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经营、管理及贷款偿还。
  四、其他事项
  (一)工程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损耗,提高效率,满足国家节能降损要求。
  (三)请项目业主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建设规定,抓紧进行下一步工作,完善各项手续。
  (四)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