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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以电梯为重点的特种设备百日督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以电梯为重点的特种设备百日督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渝质监办发〔2011〕280号)


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分局,市特检中心、市质安考试中心,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

  7月19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表彰电视电话会,市委副书记张轩在会上要求我市各部门各单位扎实抓好当前重点工作,持续开展“四大行动”,从7月20日起集中开展百日督查整改活动,防控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市政府安委会下发的《持续开展四大行动集中抓好百日督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11〕68号)精神,结合“打非治违”行动和《重庆市质监局关于开展以电梯为重点的夏季特种设备“三严三保”活动》(渝质监办发〔2011〕268号)的要求,市局决定开展以电梯为重点的特种设备百日督查整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决遏制我市特种设备尤其是电扶梯投诉多、故障多、事故多的状况,不发生特种设备较大以上事故。对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和电扶梯安全状况动态掌控,使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重点

  本次百日督查整改活动的重点:一是按照市安委会百日督查整改活动的要求,切实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二是前期市委、市政府综合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以及今年各项目标任务推进等情况开展督查;三是对“三严三保”行动开展情况,主要是督促电梯安全运行涉及相关单位筑牢“三道防线”,即,电梯生产使用单位自查自纠自律防线、电梯检验单位的技术把关防线、电梯监察部门的督查督办防线,按照“十查电梯”的要求对每台电扶梯安全状况开展督察整改工作。

  (一)检查电梯生产使用单位自查自纠自律情况。

  1.检查新制造安装的电梯是否由制造单位或其授权的单位开展维保活动;是否存在挂靠。

  2.检查电梯维保单位是否对电梯开展全面自检工作;预见性维保是否到位。

  3. 检查电梯维保单位是否认真执行行业协会“五项制度”。

  4.检查电梯维保单位实施的大修改造方案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

  5.检查电梯维保和使用单位应急管理是否启动,应急救援是否按时到达。

  (二)检查电梯检验单位检验把关情况。

  6.检查检验单位是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工作和检验动态管理制度。

  7.检查检验单位是否依规对电梯事故隐患进行通报。

  (三)检查监察部门开展督查督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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