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无锡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191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民政局、市发改委《无锡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无锡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市民政局、市发改委 2011年8月)
根据《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无锡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要求,以“惠民、善政、强基、争先”为着力点,不断完善工作体系、拓展服务功能、提升管理水平、强化自身建设,有效地履行了“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之责,有效地推动了民政转型发展,有效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社会救助实现城乡一体
在落实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增长机制的基础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率先在全省实现了低保标准的城乡并轨,“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支出低保资金6.59亿元, 比“十五”期间增长121%。先后建立了城乡一体的临时救助分级管理、物价指数随动补贴、城乡医疗救助等机制;完善了防灾减灾管理体系,形成了上下配套、无缝对接、覆盖全面的四级救灾应急预案和灾害救助网络。
(二)社会福利事业整体推进
出台《关于加快我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意见》及配套政策文件,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数达21000张,其中社会办养老床位数占32%;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2.2张;建立居家养老机构517家,实现了市区街道(镇)级全覆盖。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实现“应保尽保”;孤残儿童养育标准得到提高;尊老金实现提标扩面;老年人优待服务政策有效落实。建有镇(街道)级以上老年大学(学校)75所,老年活动室(中心)1657所。全市慈善资金总量达42.86亿元(含冠名基金26.15亿元)。“十一五”期间,福利彩票销售25.42亿元,筹集公益金3.05亿元。
(三)基层社会管理不断创新
按照“一街一楼、一居一房”要求,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分别达到5000平方米和820平方米。全市建成城市社区事务工作站554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613个,基本实现全覆盖。创建省级“和谐示范社区”58个、市级257个,有1市(县)4街2社区被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社区管理体制不断创新,“一平台三机制”的社区扁平化管理模式全面推开。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如期完成,村(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分别为99%和99.5%。
(四)优抚安置水平有效提升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落实,并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安置工作更加规范合理,新建无锡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目标任务按期完成。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自谋职业率达99%以上,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双拥工作拓展思路,全市双拥模范城在实现“五连冠”的基础上争创“六连冠”。
(五)社会事务管理日益规范
社会组织:重点推进了政会脱钩、归口管理和职能转移,在全省率先形成比较清晰的新型管理体制,全市共有社会组织5327家(含备案数)。区划地名:27个镇圆满完成撤镇设街及撤并工作,387个村实施并村和撤村建居;制订出台《
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全面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婚姻登记:实现市(县)区集中办理,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创建100%达标。殡葬改革:完成了惠山、青龙山殡葬整治工作,有效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救助管理: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率达100%,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实现全覆盖,新建立无锡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