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展普惠均等的社会福利制度。继续提高全社会福利供给水平,努力构建区域均衡、全体共享、涵盖基本生活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重点围绕“落实、落位与落地”做文章,全力推进机构养老床位倍增扩容、居家养老全面覆盖、福利服务全民共享、福利事业社会化推动。
3.建立规范有序的社会管理格局。继续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及社会事务管理机制创新,逐步建立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新模式。
4.强化协调各方的民政工作机制。对内强化民政工作整合的综合效应,对外加强部门联动、社会互动,逐步建立综合协调有序、部门协作有力、社会协同有效的运作机制和工作机制,着力培育社会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民政事业公投公招机制,提升民政综合统筹和社会动员能力。
5.形成现代高效的民政发展基础。全力推进民政工作者队伍、基层和基础设施、工作手段的现代化,突出高层次人才引进、社工队伍培育、基层和基础设施标准化与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打造数字民政,固本强基,提升能力,形成与发展社会事业、建设现代民政相适应的基础条件。
四、“十二五”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围绕提升保障水平目标,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按照“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总目标,逐步建立城乡一体、体制健全、多元救助、手段先进、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救助体系,实现对社会困难群众的广覆盖、多层次、立体式的保障。
1.完善低保制度。在城乡低保标准并轨的基础上,统一实施全市居民低保制度;继续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的指标落实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实现低保标准倍增;进一步优化操作程序,健全收入核查,强化动态管理,完善分类施保,提升工作规范水平。
2.提升保障水平。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整体功能,注重社会救助和各类社会保障的有效对接;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结报比例,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进一步强化医疗、住房、教育、临时救助等制度的有机衔接,实现城乡统筹、全面覆盖;逐步推进“收入型救助”与“支出型救助”互补,由应急分散救助向制度化、体系化转变,不断提升保障水平,帮助困难群众走向幸福。
3.优化救助机制。切实将现有的不同条线零散分割的社会救助资源有效整合,完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甄别机制,完善“低收入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充分利用综合信息平台,逐步形成“一口上下”(指民政归口管理、部门配合协作、信息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开展社区综合帮扶工作,推进社会救助工作重心下移,着力解决社会救助重复与缺失并存的情形,更好地体现保障服务方便快捷,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深化分类施救。在落实原有分类救助政策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全额发放生活救助金;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00%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60%发放生活救助金;对因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家庭生活陷入暂时贫困等低保边缘对象积极实施临时救助;对因病、因残致贫的家庭,实施深度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
5.加强防灾减灾。坚持应急救灾与常态减灾相结合、救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方针,落实《无锡市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备灾、灾害应急响应、灾民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和社会应急动员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灾害救助应急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以社区为载体的减灾工作长效机制,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评估体系,形成信息畅通、协调顺畅、处置快捷、保障有力的防灾救灾工作网络。
(二)围绕实现普惠均等目标,不断完善社会福利制度
积极推动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推动社会福利服务对象由特殊群体向社会公众拓展,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社会福利服务供给模式,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1.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全面落实《无锡市养老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在强化政府投入的同时,突出社会化导向,大力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建立区域平衡、结构优化、功能多样、布局合理、多元投入的机构养老服务网络。至“十二五”期末,全市每百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达3.4张,养老床位总数达3.91万张,其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不少于35%;创新居家养老服务运营模式,实施居家养老机构慈善冠名、结对挂钩的扩面增量,打造具有无锡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品牌,至“十二五”期末,城乡社区100%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全面贯彻《无锡市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试行)》和《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试行)》,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标、贯标和达标,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的评估,促进养老服务机构硬件设施和软件环境的完善,实现基础设施现代化、功能配置标准化、运行管理规范化和服务方式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