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11〕177号)
省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若干意见》(闽政〔2011〕53号)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经省政府研究,现将“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若干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若干意见》(闽政〔2011〕53号),现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具体负责耕地、林地、滩涂、水面等各类土地流转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引导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鼓励有资金、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专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受让农户流转的土地,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二、加快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2012年6月全省所有涉农乡镇都要因地制宜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开展土地使用权流转服务工作。省农办、省农业厅共同研究制定不同类型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的建设标准,于2011年底和2012年7月份联合组织开展检查验收。省财政厅对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投入进行评估,研究制定财政奖补标准,并对通过检查验收的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予以补助。
三、培育壮大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对经营连片千亩以上的业主,要优先安排土地整理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改善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设施条件。省农办要把专业大户作为农业科技推广和农民培训的重点,每三年轮训一遍,提高其规模经营能力。省农业厅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农机具给予累加补助,为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便捷高效、质优价廉的专业服务。省公务员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有承担“三支一扶”工作任务乡镇的相关机构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规模较大、带动作用较强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就业创业。省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要加强与设施农业经营业主合作,建立一批省级高优农业示范推广基地,开展新品种推广、标准化生产和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