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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汉中华富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核准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汉中华富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环资〔2011〕1069号)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的陕钢集团汉钢公司字[2010]33号文及有关材料收悉。为充分利用汉钢公司高炉产生的富余煤气,节约能源资源,加强环境保护,同意建设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汉中华富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为汉中华富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工业广场东侧。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汉钢集团新建2×1280m3高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220000Nm3/h富余煤气,建设1×25MW抽凝式发电机组+2×130t/h中温中压燃气锅炉及所需的生产设施和辅助系统,实现过热蒸汽满足高炉汽拖风机供汽及公司冬季的供热需求,节能减排效果显著。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1.689亿度,年节约标煤5.47万吨。
  四、项目总投资为22116.89万元,资金来源采用自筹40%、贷款60%的方式解决,建设周期为12个月。同时支持该项目进行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发。
  五、项目建设要优化工程技术方案,优先选用节能、环保输变电设备和材料,满足国家相关节能环保要求。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按照陕西省环保厅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要求,做好相关环保设施的建设工作。
  七、接入系统:该项目电网接入系统按照省电力公司《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增20万千瓦用电负荷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要求实施建设。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汉中华富新能源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热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陕环批复[2011]204号)、《关于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业整合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用电预审的复函》(陕国土资规发[2009]117号)、《陕西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增20万千瓦用电负荷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陕电发展[2010]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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