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就业促进。把就业促进作为灾区发展振兴的优先目标,作为促进灾区群众收入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积极促进灾区群众就业创业。在三次产业的培育中,努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进一步扩宽就业渠道。加大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力度,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加强就业职能培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优化创业服务,建设创业平台,大力支持创业。加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大力发展就业中介机构,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深化对口就业合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口劳务合作。
(三)扶贫帮困。把扶贫帮困放在改善灾区民生更加突出的位置,将灾区扶贫纳入扶贫工作重点,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切实解决灾区贫困群众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显著减少灾区贫困人口,增强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推进灾区贫困村整村建设,通过连续的扶贫政策和资金扶持,改善发展条件,增强发展能力,全面提升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健全灾区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增强灾区社会保障救助能力。
(四)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坚持自然修复和工程治理相结合,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大灾区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力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生态功能修复,继续巩固与提升生态修复成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加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应急排危除险和治理施工等,有效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切实抓好清平、映秀、龙池等特大泥石流沟的应急治理,提高灾区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公共应对灾害能力。
(五)社会事业及社会建设。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灾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化软件配套,培养壮大专业人才队伍,提高各类事业机构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灾区群众多层次的公共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社区居民的社区服务体系,规范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功能,促进社会管理重点向基层组织转移。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提高重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高度重视,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