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编辑展示全省物业服务行业十五年成就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房字〔2011〕86号)
各市、县(市)建委(建设局)、房管局(处、住房保障局),义乌市建设局,各市物业管理协会:
为全面反映物业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的成就,展示15年来我省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壮大的历程,配合省政府拟召开的“全省物业服务业大会”,经研究,决定编印浙江物业服务行业15周年发展成就展示专集(以下简称《15周年发展成就展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能形象、生动、真实、全面地反映物业服务行业的面貌、作用,提升行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和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上报,充分展示本地区物业管理发展历程、成就、特色等。请各市确定一名联系人,并于2011年8月8日前将联系人名单、联系电话传真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二、认真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请各市收集、提供以下资料:
1.近年来各地政府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的法规、政策、措施和制度;政府领导讲话、题词,检查指导工作(包括视察物业小区)的图文资料;
2.各地物业服务企业个数、从业人数、服务物业项目个数、管理面积、物业服务业总产值以及分别占当地服务业产值和GDP比重、已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数量,特别是“十五”期末和“十一五”期间,请按年按图表形式分列;
3.物业服务业成长发展历程,重大事件(如第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成立、第一个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第一次成立业委会、第一次实施物业招投标,以及参加社会救助、获县级政府以上表彰的荣誉等),特色服务内容,服务精美楼盘照片,先进员工事例,员工学习、培训活动,行业发展远景规划等图文资料;
4.行业协会、业主、社会各界关心帮助支持物业服务行业典型的人和事的图文资料;
5.各地协会、物业服务企业为营造和谐氛围、创建和谐园区、服务业主、服务社会,所开展的各种文化艺术活动的图文资料。
三、上报时间要求
1.照片构图要自然生动,色彩鲜明,层次饱满,相素不小于2BM(600万象素以上),彩色黑白均可。各单位照片和相关电子资料应打包压缩发送,文件包要说明单位的名称、联系人、手机号。文件包内的照片、文件名上应注明照片的时间、地点、人物、内容、背景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