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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坚决措施、全面加强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坚决措施、全面加强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川建发[2011]31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省安委会近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质电[2011]16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各地要采取坚决措施,全面加强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立即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隐患,确保我省建设系统工程质量和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

  近期我国一些省市接连发生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事故和建筑、桥梁垮塌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7月2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遇难者表示深切哀悼,对受伤人员和伤亡人员家属表示亲切慰问,决定采取坚决措施,以交通、煤矿、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并提出了六条具体措施。7月29日上午李成云副省长主持召开了省安委会专题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部署安排了近期安全生产工作。7月29日下午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又分别召开了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了前期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基础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管,进一步增强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狠抓落实,做好几项重点工作

  (一)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一是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市场”与“现场”联动,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以及招投标监管等环节,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建立和完善企业诚信档案制度,严把企业建筑市场准入关。同时主动出击,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巡查和暗访制度,切实履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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