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本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本溪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的通知


  1.信息名称

  信息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是表达信息的主要内容、形式特征的名称。无论信息以何种格式出现,如文本、表格、图片等,都必须要有信息名称。如果信息是文件形式,则信息名称就是该信息正式公开的标题,如《本溪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假如该信息没有正式标题,则应创建一个尽量简短而概括的标题作为信息名称。信息名称不得使用简称或别名。

  例一:信息名称:本溪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例二:信息名称:本溪市民办科技经营机构申办流程

  例三:信息名称:本溪市残疾人事业情况报告

  例四:信息名称:本溪市历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上下限一览表

  例五:信息名称:本溪市政府办公厅内部机构设置情况及相关职能介绍

  2.产生日期

  产生日期是指信息正式发布(出版)日期。对于政府文件,产生日期即签发日期(如文件为联合签发的,产生日期为最后一个签发日期);对于非文件类的信息,如数据表格等,产生日期指该信息可为公众完整获得的起始时间。日期需要以一种所有人都能识别的格式出现,并且它能被计算机软件所解释。日期格式应符合ISO8601[W3CDTF]规范,并使用YYYY-MM-DD的格式,其中YYYY是年,MM是月,DD是日。如政府信息发布日期另有实施日期的,实施日期在内容描述中说明。

  例:产生日期:2002-09-20

  3.发布机构

  发布机构是指信息的责任者。信息为一个机构产生时,该机构为发布机构。信息为几个机构联合产生时,文件类以谁编制文号,则该机构为发布机构;非文件类以谁为主编制,则以主编制的机构为发布机构。发布机构应使用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例:发布机构:本溪市政府办公厅

  4.内容描述

  内容描述是对信息内容的解释和说明,用来帮助用户确定信息是否符合他们的需求。内容描述应包括:主要内容、实施日期、重要数据和有必要说明的事项等。描述应尽可能简洁,但不能是其它数据项(例如标题、发布日期、发布机构等)的重复,内容描述一般控制在100个字数内。

  例一:信息名称:《本溪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内容描述: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主要对应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界定,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原则、组织实施部门、责任机构、监督部门,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申请和答复方式、救济途径等。

  例二:信息名称:本溪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内容描述:办法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承办机构、所有权、结算方式、缴费基数以及增值运行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并界定了管理中的违纪或违法行为和追究处理的办法。

  例三:信息名称: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内容描述:×年×月至×年×月本溪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上下限变动情况的表格。

  5.索取号

  索取号是为信息索取方便所赋予的一组代码。由分类号、目录编制年份、流水号组成,三部分号码用“一”相连,其结构为:分类号-目录编制年份-流水号,总长度为16位字符。

  (1)分类号按目录分类的结构层次编制,由9位数字表示。其中:

  一级类目为机构代码,由3位数字表示,具体编码见附件3。如市政府办公厅机构代码为101。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