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
(冀建城〔2011〕363号)
唐山市、廊坊市人民政府: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1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建城水函[2011]26号)要求,省住建厅和发改委于2011年3月以冀建城[2011]207号文件对我省节水型城市复查进行了预通知,部署了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到目前,两市已按要求完成了自查工作,提交了自查报告,具备了复查条件。经研究,省住建厅和发改委拟于近日组织有关专家对两市节水型城市进行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时间
6月14日至17日。
二、复查方式
听取市政府关于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汇报;查阅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材料和有关原始资料;现场抽查节水型企业、单位和生活小区的节水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节水型器具的安装使用情况;考核组提出考核意见和评分结果,形成复查意见。
三、参加人员
李贤明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杜志星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调研员
李景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副处长
何 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干部(联络员)
四、相关事项
请你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于6月13日前将本市联络人名单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
联系人:何萍,联系电话:18631101293。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1:
节水型城市复查专家名单
刘志琪 中国水协常务副秘书长
施春红 北京科技大学副教授
刘俊良 河北农业大学教授
张金瑞 石家庄市节水办原主任、高级工程师
张观俊 沧州市节水办主任、高级工程师
刘贺柱 秦皇岛市节水办、高级工程师
附件2:
日程安排
6月 14日
上午8:00-12:00,赴廊坊。请廊坊市到北京接两位专家,其他与会人员和专家自行到廊坊市。
下午2:30-5:30,听取节水型城市建设汇报,查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