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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实施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157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无锡市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0〕297号)精神,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现就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平价商店(直销店)的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短期措施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实行价格优惠与加强价格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以产销对接、保障供应为核心,以价格调节基金为支撑,以契约方式约定相关方的责权利为手段,综合运用政府倡议、基金补贴、规范管理、加强服务、舆论引导等多种手段,加快平价商店建设推进步伐,建立完善稳定“菜篮子”价格的长效机制。

  二、平价商店(直销店)的建设目标、形式和资质条件

  (一)目标

  到2011年底,全市平价商店不少于80家,其中江阴、宜兴各不少于5家,重点在农产品消费量较大和地产农产品供应相对薄弱的地区,以及人口密集、中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的城区布点开店。力争到2012年底前,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城市社区的平价商店网络,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平价商店准入、扶持、运营和管理体系,稳定农产品价格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基本形式

  1.在消费群体集中的社区建立平价商店(直销店)。

  2.依托大型超市建立农产品平价专区或专柜。

  3.在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直销专区。

  4.其它有利于农产品直销的形式。

  (三)资质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2.有相对独立且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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