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青海湖国际诗歌节总体活动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1]13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第三届青海湖国际诗歌节总体活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第三届青海湖国际诗歌节总体活动方案
(二O一一年六月)
青海湖国际诗歌节已举办两届,成为了国际诗坛的一件盛事,作为一个国际文化品牌,已被国际诗坛列为当今世界最著名的国际诗歌节之一。诞生了庄严的“青海湖诗歌宣言”,以诗的名义,做出了“把敬畏还给自然,把自由还给生命,把尊严还给文明,把爱与美还给世界,让诗歌重返人类生活!”的承诺。为进一步展示我省得天独厚的自然、人文、历史资源,充分发挥青海丰厚历史文化和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资源优势,省政府决定2011年8月在青海继续举办“第三届青海湖国际诗歌节”。通过诗歌节赋予青海更多的文化内涵和实质,逐步形成文化品牌,提升青海新形象。为切实做好诗歌节的各项筹备组织工作,现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我省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优势。以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传统为主线,打造青海特色文化品牌。进一步宣传青海,推动旅游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扩大对外开放,提高青海的文化影响力和知名度。为我省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目标提供良好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人文环境,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主题
本届诗歌节将以“国际交流背景下各民族语言的差异性和诗歌翻译的创造性(The Diversity of Languages and the Creativity of Poetry Translatio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为主题。以诗的浪漫和诗的情采,表现青海各族人民奋发图强的时代精神;用诗意诠释青海丰厚的历史文化积淀;高举中国诗歌国度的大旗,让大众接受诗歌陶冶和艺术的熏陶。
三、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
中国诗歌学会
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