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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贵州省与中央企业投资发展恳谈会和贵州·香港投资贸易活动周贵阳市签约项目实施进度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贵州省与中央企业投资发展恳谈会和贵州·香港投资贸易活动周贵阳市签约项目实施进度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1〕12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10年12月和2011年5月,省委、省政府在北京和香港分别举行“贵州省与中央企业投资发展恳谈会”和“贵州·香港投资贸易活动周”,两次活动我市分别签订了18个和11个合作项目,签订的项目原计划分别在2011年和2012年开工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对贵阳市“认清形势、自我加压、创优争先、赶超进位,做表率、走前列、作贡献”的要求和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再勇7月13日在全市央企招商、赴港招商签约项目暨重大项目推进会上提出的“以项目为抓手,推动跨越发展”,项目工作要突出“抓认识提高、抓项目策划、抓项目编制、抓项目融资、抓项目建设、抓项目效益产生”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快央企签约项目和香港签约项目的实施进度。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对接,克服一切困难,强力推进,确保未开工的签约项目于7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对已开工的签约项目要加大督查力度,千方百计加快项目进度。

  一、建立健全项目服务机制

  各项目牵头单位要建立项目跟踪服务机制,一个项目一个服务小组,全力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项目实施存在较大困难和问题的,要逐级上报;各项目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项目牵头单位,积极为投资商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快各项审批、备案手续进度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规划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签约项目的服务,要在项目备案、审批、公司注册等各环节特事特办,加快进度,限时办结。

  三、加强督办督查力度

  市督办督查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要加强督办督查力度,每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向市政府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向全市通报。

  附件:1.贵阳市面向央企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责任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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