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大同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平台贷款清理规范的通知
(同政发[2011]110号)
各有关单位:
2010年以来,国务院、银监会部署了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清查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多次与我市协调沟通,加快了我市清理规范工作。目前,大同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投公司)共有银行贷款58.6亿元,除6.12亿元办理土地抵押担保外,其余均为政府信用贷款。根据银监会2011年34号文件及近期银监会廊坊会议精神,该公司贷款定性为现金流无覆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银监会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清理规范意见,维护银企合作关系,维系良好的信用等级,根据银监会有关文件精神及大同城发投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定贷款清理规范方案,通知如下:
一、迅速注入合法有效资产。市政府将结合2011年下半年土地收储情况,在8月底前将条件成熟的,位于御东新区,不低于6000亩的土地资产划入城发投公司;积极调整规费收入等其他权益性合法资产注入该公司,努力提高该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及收入能力。
二、及时办理追加抵押事宜。在土地资产注入后,大同城投公司应按要求在三季度底将合法、有效、足值的土地使用权追加抵押给民生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确保城发投公司贷款实现现金流全覆盖。
三、组织召开平台公司风险分类认定会议。在完成资产注入、追加抵押等工作后,由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大同银监局、有关融资银行、大同城发投公司召开抵押后的风险分类认定会议,重新签署三方会谈纪要。
四、加强沟通,争取早日转化为一般公司类贷款。大同城投公司应积极配合好各金融机构,加强与银监部门的汇报与沟通,在现金流全覆盖、办妥追加抵押工作的前提下,根据银监会34号文及廊坊会议要求,有序推进各项清理规范工作,争取早日转化为一般公司类贷款。
五、大同市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等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平台贷款的清理规范与风险化解工作,主动参与、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加快推进大同市城发投公司平台贷款清理规范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