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娉曞緥淇℃伅 | 娉曞緥鏂伴椈 | 妗堜緥 | 绮惧搧鏂囩珷 | 鍒戜簨娉曞緥 | 姘戜簨娉曞緥 | 缁忔祹娉曞緥 | 琛屾斂娉曞緥 | 璇夎娉曞緥 | 鍚堛€€銆€鍚� | 妗堜緥绮鹃€� | 娉曞緥鏂囦功 | 鍚堝悓鑼冩湰 | 娉曞緥甯歌瘑 | 鍙歌€冮搴� | 
娉曞緥鍥句功 | 璇夎鎸囧崡 | 甯哥敤娉曡 | 娉曞緥瀹炲姟 | 娉曞緥閲婁箟 | 娉曞緥闂瓟 | 娉曡瑙h | 瑁佸垽鏂囦功 | 瀹硶绫� | 姘戝晢娉曠被 | 琛屾斂娉曠被 | 缁忔祹娉曠被 | 鍒戞硶绫� | 绀句細娉曠被 | 妗堜緥瓒嬪娍 | 銆€銆€銆€銆€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草原书屋”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草原书屋”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发〔2011〕71号 2011年7月27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草原书屋”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实施的一项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和民生工程。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草原书屋”工程建设,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将其列入“全区五大文化体系工程”之一。截至目前,自治区共投入资金近8000万元,完成了5000家“草原书屋”各类软硬件设施的配置。2011年,全区将完成4480家“草原书屋”建设任务,加之此前所建成的“草原书屋”,预计工程将覆盖全区85%的嘎查村,并实现蒙文书屋全覆盖的目标。同时,当前我区“草原书屋”工程建设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区“草原书屋”选址不尽合理,房屋存在老旧破损现象;书屋基础设施不完善,出版物不能按要求及时完成上架并转入使用,个别书屋的图书至今尚未拆包、分类上架,甚至堆放在库房或居民住户家中;个别书屋管理员配备不当,制度不规范,存在图书不外借、书屋不开放和图书丢失现象。为切实做好“草原书屋”工程建设工作,把“草原书屋”工程真正建设成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要进一步提高对“草原书屋”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草原书屋”工程建设作为建立完善基层文化阵地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顺利完成工程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二、认真选址,合理布局。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扎实做好“草原书屋”建设前期工作,在充分调研并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书屋选址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力争到2012年实现“草原书屋”覆盖全区所有嘎查村的目标。
  三、加强督查,完善管理。各地区要切实加强对“草原书屋”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督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建成后的“草原书屋”管理和使用的督查,确保该工程真正成为一项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和民生工程。要加强“草原书屋”日常管理,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制度,选拔包括大学生村官在内的有一定文化水平、责任心较强的人员担任管理员。要加强图书管理,严防图书流失,切实发挥“草原书屋”应有的作用。
  四、配齐设施,严格监管。各地区要严格按照“草原书屋”工程建设硬件设施配备的基本要求,对所建书屋严格检查核实,对不具备条件的要抓紧配备所需硬件,保证所建书屋至少配备房屋、书架、桌椅、放像设备等硬件设施,防止出现书到无处放的情况,影响图书的上架、分类等工作。要认真做好“草原书屋”图书的配送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配送过程的监管工作,特别是要针对图书是否按时送到并配送准确、是否及时分类和上架、是否严格履行审核签字手续开展检查。对于所配送物品与实际不相符的不予签字,谁签字谁负责,落实责任,保证“草原书屋”图书配送准确无误。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濞夋洖绶ユ穱鈩冧紖 | 濞夋洖绶ラ弬浼存 | 濡楀牅绶� | 缁儳鎼ч弬鍥╃彿 | 閸掓垳绨ㄥ▔鏇炵伐 | 濮樻垳绨ㄥ▔鏇炵伐 | 缂佸繑绁瑰▔鏇炵伐 | 鐞涘本鏂傚▔鏇炵伐 | 鐠囧顔撳▔鏇炵伐 | 閸氬牆鎮� | 濡楀牅绶ョ划楣冣偓锟� | 濞夋洖绶ラ弬鍥﹀姛 | 閸氬牆鎮撻懠鍐╂拱 | 濞夋洖绶ョ敮姝岀槕 | 
濞夋洖绶ラ崶鍙ュ姛 | 鐠囧顔撻幐鍥у础 | 鐢摜鏁ゅ▔鏇☆潐 | 濞夋洖绶ョ€圭偛濮� | 濞夋洖绶ラ柌濠佺疅 | 濞夋洖绶ラ梻顔剧摕 | 濞夋洝顫夌憴锝堫嚢 | 鐟佷礁鍨介弬鍥﹀姛 | 鐎诡亝纭剁猾锟� | 濮樻垵鏅㈠▔鏇犺 | 鐞涘本鏂傚▔鏇犺 | 缂佸繑绁瑰▔鏇犺 | 閸掓垶纭剁猾锟� | 缁€鍙ョ窗濞夋洜琚� | 閵嗏偓閵嗏偓閵嗏偓閵嗏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