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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通知


  (四)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加快城镇化建设,城镇化率达到35%以上,农牧村面貌逐步改善,城乡差距拉大的态势逐步得到控制,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分别超过4500元和19000元。
  (五)改革开放步伐加快。继续提升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综合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步伐加快,进一步促进民间国际交流,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改善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环境,加大吸引外资力度,努力将民族地区建成全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示范区。

第三章 战略布局和主要任务


  结合全省宏观战略调整和区域发展格局,突出民族地区战略地位,明确发展方向,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层次推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一、战略布局
  (一)战略定位。
  我省民族地区是回族、藏族、东乡族、保安族、撒拉族、裕固族、蒙古族、哈萨克族聚居区,人口占全省的12.9%,国土面积占全省的40%,是黄河、长江、黑河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加快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战略定位是:着力打造全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区;着力打造全省集中连片扶贫攻坚的示范区;着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着力打造全省向中东、中亚等对外开放的窗口;着力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现代物流中心;着力打造以民族风情、高原生态为核心的特色旅游产业基地。
  (二)空间布局。
  根据民族地区区域差异特点,可分为“藏族聚居区”、“回族聚居区”、“河西三县”三个区域,并确定相应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1.促进藏族聚居区跨越式发展。藏族聚居区包括甘南藏族自治州和天祝藏族自治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精神,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基本前提,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着力点,以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为支撑,以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保障,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全面加强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党的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等,提高藏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实现生态良好、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和谐的目标,把藏区建设成甘肃乃至全国重要的高原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清洁能源工业基地,特色生态旅游基地。“十二五”时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4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20%以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8%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6%以上,城镇化率达35%以上。
  2.加快回族聚居区发展步伐。回族聚居区包括临夏回族自治州和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积极争取国家优惠政策的扶持,围绕“依托藏区大市场、融入兰州都市圈”的战略目标,以建设临夏市区域经济中心为重点,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实际的科学发展道路。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提高人口整体素质,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发挥少数民族群众吃苦耐劳、善于经商的优势,振兴商贸流通,建成面向藏区的重要商贸物流中心;积极培育以清真食品、畜产品、少数民族特需用品、民族风情旅游等为重点的特色产业,形成支撑科学发展的产业优势;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十二五”时期,城乡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得到较快发展,扶贫开发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提高。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2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6%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城镇化率达35%以上。
  3.推动河西三县提升发展。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做优现代农牧、做大矿产开采、做强民族旅游、做好民生改善为重点,努力更新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扩大经济总量,继续保持经济高速增长态势,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生态环境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城乡环境进一步改善,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城乡居民收入高速稳定增长。力争主要经济指标增长速度高于全省5个百分点以上,提前5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基本条件。
  1.加强农牧区民生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农牧村饮水、道路、供电、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继续实施民族地区安全饮水工程,全面解决农牧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游牧民定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进度,实施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农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逐步解决民族地区寺庙通路、通电、通水、通信、广播电视覆盖以及寺庙书屋等问题。支持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区的重建,扶持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灾区经济振兴。
  2.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把民族地区作为特殊集中连片贫困区域予以大力扶持,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优惠政策。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增加扶贫资金规模和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力度,继续实施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落实迁移群众的后期扶持政策,解决好长远生计问题。加快解决地方病高发区贫困问题。大力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两后生”培训、劳务技能培训,将产业扶贫、智力扶贫、科技扶贫有效衔接,不断提高贫困人口基本素质、自我发展、就业和脱贫能力,巩固扶贫成果。
  3.改善城镇居民生活条件。加大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提高补助标准。建立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多层次的供房体系,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实施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安全保障工程。建设临夏、合作、天祝等县市供热站、储配气站等工程,加强城镇和旅游景点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保设施等建设。开展城镇总体规划修编,配套建设玛曲、迭部、肃南等城镇道路、桥梁、给排水、园林绿化设施。
  4.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开发牧区草场维护、乡村道路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建设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建立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等扶持就业的新模式,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努力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险制度,开展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力争“十二五”末基本实现民族地区全覆盖。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和完善救灾应急体系,支持建设城镇疏散场地和避险场所、救灾物资储备设施、救灾应急装备。大力开展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完善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建全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农村五保和优扶对象补助标准。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扶贫等方面的投入,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康复中心、重度残疾人托养机构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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