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0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生态环保人才资源有关数据的通知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园林、环卫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司函《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生态环保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建人专函[2011]4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生态环保人才资源有关数据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从事生态环保相关工作的党政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党政人才指机关单位和参公管理单位从事生态环保相关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执法人才(专业领域不再细分);专业技术人才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生态环保相关工作的人才(细分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城镇环卫与垃圾处理、风景名胜区管理、城镇园林绿化、村镇人居生态环境保护等五个专业领域)。本次统计工作原则上不统计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请登录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ncic.net)查阅此通知,下载“生态环境保护人才资源统计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进行填写。
三、请将统计表于6月7日17:00时前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人事处(一份盖有单位公章的传真件和一份电子版)。
联系电话: 65314952;传真:65352821
联系人:刘志伟
电子邮箱:545950142@163.com
附件:生态环境保护人才资源统计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生态环境保护人才资源统计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表 号: 环人统4表
制表机关: 环境保护部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填报单位(盖章):
批准文号: 组通字[2011]11号
2010 年度
| 在职人数 | 党政人才 | 专业技术人才 |
年龄结构 | 学历情况 | 行政职务 | 年龄结构 | 学历情况 | 职称情况 | 从事业务工作 |
合 计 | 其中:女 | 其中:少数
民族 | 35岁
及
以下 | 3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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