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积极提供地理信息公共产品,鼓励企业开展福建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及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公众版的开发应用。积极推进新技术测评与成果推广,加快发展车载导航、手机定位、便携式移动导航、互联网地理信息服务以及电子商务、智能交通、现代物流等位置服务。开发基于地理信息的游戏产品、地理信息电视频道、以及物联网位置服务产品等新型位置服务,提高地理信息产品附加值,拓展地理信息消费市场。
第四章 重点项目
一、福建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的建设与应用
在现有一、二等水准路线的基础上进行踏勘、补埋、加密,沿国道、省道或县道新布设二等水准路线约2000千米,联测连续运行卫星定位基准点,实现全省似大地水准面精化精度平坦地区优于±5厘米,丘陵及山地优于±8厘米。配合国家建设福建省国家级连续运行卫星定位基准站(基岩点),做好连续运行卫星定位基准站的联网与试运行工作,制定相关的维护和社会化服务的政策和制度,实现福建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的社会化应用。
二、航天航空遥感影像获取
依据全省建设发展需要,建设完善航天航空遥感影像数据库。按年度购置各种类型、多种分辨率的遥感影像,实现2.5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全省陆域每两年覆盖一轮,更高分辨率(优于1米)的卫星遥感影像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区域(约5000平方千米)每年覆盖一轮,全省十三个重点港湾(约5000平方千米)“十二五”期间覆盖一轮。加强基础航空摄影,每年获取约2.5万平方千米的航空数字真彩影像,重点覆盖十大重点发展区域以及中心城市。建立完善卫星遥感影像的统筹购置制度、基础航空摄影的运行机制,以及数据发布、共享制度。加强影像处理和应用研究,提供遥感影像应用的技术支持服务,提高我省遥感影像利用效率和应用水平。
三、1∶5000、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测制与更新
在“十一五”完成的1.2万平方千米基础上,继续扩大1∶5000比例尺地形图的覆盖范围,新测面积约1.3万平方千米,覆盖9个设区市各1000平方千米,59个县(县级市)各100平方千米,及十大重点发展区域10000平方千米。对全省范围内1∶10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矢量数据的重要要素按年度进行更新,对地物地貌变化较大的区域每年更新全要素矢量数据约6000平方千米。
四、地理省情监测示范工程
结合重点工程和重大战略实施的需要,开展各类地物要素变化情况的动态监测。选择1~2个区域内若干地理要素开展地理省情动态监测试点工作,形成地理省情监测工作流程、指标体系和产品体系,建立地理省情动态监测成果会商、审核、报批、发布的工作机制。
五、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网络互连、分建共享的原则,建设主要包括一个省级地理信息服务主节点和九个设区市分节点的“一站式”综合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网络化协同地理信息服务,形成长效运行服务机制。重点建设平台的地理信息框架数据体系、运行支持体系和服务软件体系,制定确保平台长效运行的相关制度。平台的运行支持体系主要包括网络系统、服务器系统、存储备份系统、安全保密系统等硬环境和技术标准规范与平台管理办法等软环境。服务软件体系主要包括平台门户网站、平台管理系统和在线服务系统。
六、新农村建设用图测制
大力推进行政村大比例尺地形图的覆盖。省级完成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2000个行政村的地形图测制,每年完成约400个行政村,成图比例尺1∶1000,范围为行政村的中心区域,面积约0.7平方千米,满足新农村规划建设、地籍调查、环境整治等工作对基础地理信息的需求。
七、潮间带、海岛礁及内水海域测量
根据《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拓展海洋开发新空间的要求,推进平潭岛、东山岛、湄州岛、琅岐岛、南日岛、西洋岛、大嵛山岛、大嶝岛、浒茂岛、三都岛等近岸经济发展急需的重点开发海岛的海岛及水下地形图测绘,编制海岛(礁)地图集。获取沿海潮间带1∶10000比例尺地形数据约3000平方千米。对沙埕港、三沙湾、罗源湾、闽江口、福清湾及海坛峡、兴化湾、湄洲湾、泉州湾、深沪湾、厦门湾、旧镇湾、东山湾、诏安湾等十三个重点海湾开展1∶10000比例尺水下地形测量,测制面积约5500平方千米。对十三个重点海湾之外的内水海域开展1∶25000比例尺水下地形测量,面积约1.4万平方千米。集成我省多分辨率、多尺度、多类型的海洋地理信息数据,建设省海洋地理信息数据库,实现高效的海洋地理信息数据查询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