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七)实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
  1. 制定《江苏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弹性安排带薪休假时间。(责任部门:省旅游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 推进企事业单位开展奖励旅游。鼓励学校开展修学旅游,将修学旅游作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内容。(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旅游局)
  3. 与银行合作发行旅游信用卡,方便旅游消费。(责任部门: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省旅游局)
  4. 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和学生等特殊人群的门票优惠政策。营造居民友善、文明待客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省物价局,省委宣传部)
  (八)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1. 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以游客满意度为中心,建立旅游质量监督网络。(责任部门:省旅游局)
  2. 旅游、工商、公安、商务、卫生、质监、价格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整治旅行社“零负团费”、旅游商品侵权假冒、强迫购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旅游收费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应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临时性活动除外)。做好旅游投诉处理工作。(责任部门:省旅游局、工商局、公安厅、商务厅、卫生厅、质监局、物价局)
  (九)强化旅游管理规范化建设
  1. 严格执行《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积极研究修订《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责任部门:省旅游局、法制办)
  2. 加快旅游标准化进程,制定、实施一批地方标准。(责任部门:省质监局、发展改革委、旅游局)
  3. 实行旅行社等级评定制度和旅游购物店信用等级制度,开展导游员等级考核和评定,进一步强化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责任部门:省旅游局)
  (十)改善旅游交通条件
  1. 加快建设综合旅游交通体系,增加航空、铁路、公路、水上旅游交通运力,鼓励开展旅游包机、旅游专列业务,建设邮轮、游船和游艇码头。发展城市旅游专线交通,促进城市公交服务覆盖城市景区,农村公路覆盖乡村旅游点。(责任部门:省交通运输厅,民航江苏安监局,南京铁路办)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