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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2. 健全自驾游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旅游车辆异地租赁业务。完善旅行社车票预售制度和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加快建设集网上选车、网上调度、网上结算等为一体的旅游客运信息平台,提高旅游客运公共服务能力。(责任部门:省交通运输厅,民航江苏安监局,南京铁路办,省旅游局)
  (十一)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1. 建设旅游咨询服务、旅游救助服务、旅游消费权益保护、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和旅游志愿者服务系统。落实《长江三角洲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完善旅游引导标识系统。(责任部门: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厅、质监局、旅游局)
  2. 加强旅游咨询服务设施建设,构建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在市、县(市、区)、重点旅游镇(村)和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商业中心建立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在旅游经营场所设立旅游信息咨询点。(责任部门:省旅游局)
  3. 加强重点城市游客集散中心建设。加强旅游景区垃圾收集容器、转运站(房)等环卫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和运行管理,切实维护旅游景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推广国家星级厕所标准,改善旅游景区厕所条件,各类经营场所的公用厕所对游客开放。(责任部门:省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
  4. 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省级重点旅游项目的水、电、通讯等及时到位。(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
  (十二)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
  1. 以旅游信息化推动旅游现代化,加强旅游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全省的旅游信息网络。深化与国内重要旅游电子运营商的合作,支持我省重点旅游网络运营商做大做强。(责任部门:省旅游局、经济和信息化委)
  2. 加强政府旅游信息网络建设,完善12301旅游公益服务热线和96196交通服务热线建设,为游客提供旅游咨询信息。(责任部门:省旅游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
  3. 引导旅游企业信息化改造,开展旅游在线服务,推动旅游景区数字化建设,支持大型景区、旅行社和住宿餐饮企业合作建立电子信息网络。探索发展智慧旅游。(责任部门:省旅游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
  (十三)健全旅游安全机制
  1. 完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责任部门:省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
  2. 推进旅游责任险统保工作,形成新的旅游保险赔付和保障机制。(责任部门:省旅游局,江苏保监局)
  (十四)积极推行节能环保
  1. 加大旅游景区水体保护力度,强化景区污水收集和处理工作,切实改善景区水环境。强化旅游规划环评,合理确定旅游景区游客容量。(责任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水利厅、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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