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6月15日至24日)
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工作步骤以及具体措施,迅速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6月25日至2012年2月14日)
各县(市)、区全面开展排查、清理工作,集中力量查处使用不合格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2月15日至3月1日)
各地对本辖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迎接省政府工作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监管职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抓紧制定并严格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二)强化监督执法
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通报案件线索,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不执行肉及肉制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以及使用不合格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
(三)抓好宣传教育
要加强与新闻部门配合,坚持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相结合,重点宣传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普及肉及肉制品安全消费常识,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及时公布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行为,实行“黑名单”制度,有效震慑违法分子。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动员、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各县(市)、区要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结合起来,在汇总上报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信息的同时,及时报送“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信息。6月20日前向市局食品监管处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每周一上报一期工作信息,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每月23日前报送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报表(见附表2)。市局将适时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联系人: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