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行政执法,严惩违法犯罪。各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行政,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督检查记录,为日后的监管工作充实档案材料,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要及时采取下架、暂停生产销售、责令召回、信息通报等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三)加强规范引导,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在纠正企业不规范行为的同时,指导企业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四)加强舆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加大专项检查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曝光违法企业、违法产品,积极普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知识,适时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5月2日至2011年5月6日)
各级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立即开展动员部署工作,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5月7日至2011年8月20日)
各级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部门要针对专项检查工作的工作目标及任务,认真组织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按照方案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集中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排查,深入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生产企业上半年与下半年各检查一次。上半年检查5月底前完成,下半年检查8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分析总结阶段(2011年8月21日至2011年8月31日)
要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找出存在问题的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并即时将查处重点、典型案件、难点问题等情况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市局。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总结请于8月31日前报市局。
联系人:曹亚宁
联系电话:85371316
传真电话:85371373
电子邮箱:caoyan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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