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材料由功能区报区县相关职能部门初审后与区县初审意见表(见附件3)统一装订成册,于2011年9月30日前以纸质(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形式一并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
六、有关工作要求
复审工作是推进本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内容,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核实和审核工作,确保材料内容的真实、有效。对未及时提交材料或所提交的材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功能区,将视作复审不合格,并向所在区县政府进行通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基本情况表
附件:2.复审指标填报表
附件:3.区县初审意见表
附件1:
基本情况表
功能区名称
|
| 网址
|
|
功能区地址
|
| 邮政编码
|
|
主导产业及产业定位
|
|
投资主体及说明
|
|
管理或运营单位名称
|
|
办公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负责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负责人职务
|
| 传真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职务
|
| 手机
|
|
E-mail
|
| 传真
|
|
规划土地面积(m2)
|
| 建成区土地面积(m2)
|
|
规划四至范围
|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已建成建筑面积(m2)
|
| 可租售面积(m2)
|
|
开发日期
|
| 已投资总额(万元)
|
|
市或区级产业
公共服务平台名称
|
|
上级主管机构名称
|
|
上级主管机构
联系人姓名
|
| 部门和职务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