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重庆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渝办发[2011]17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1年重庆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2011年重庆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2011年医改重点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1]16号),为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特提出2011年重庆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一)改革思路。
按照以人为本、坚持公益、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的思路,坚持外加推力、内增活力、突出重点、点面结合、边试边推的原则,紧紧围绕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在“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等重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积极进行探索,深入研究公立医院改革中存在的主要困难矛盾和突出问题,实施一系列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中“看得准、见效快”的政策措施,努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程。
(二)改革目标。
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医疗机构规划调整机制,优化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在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医疗服务模式上进行有益探索,力争在公立医院得发展、人民群众得实惠和医务人员受鼓舞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努力实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目标。
二、试点内容
(一)探索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1.深入推进江北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江北区医院管理中心的职能,积极探索和完善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全行业管理,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政府办医和监管体制,合理划分政府举办公立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服务行业进行全行业监管两个方面的职能,切实做到举办有责权、监管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