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在三级试点医院开展不少于20个病种、二级试点医院开展不少于 1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对于基本临床路径,按照有关临床路径和价格管理的要求,公示治疗必须的药物、检查项目、治疗手段及收费标准。制定督促考核机制,使临床医师严格按照临床路径的要求进行诊疗活动。通过落实临床路径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做到合理诊疗,减轻群众负担。
3.持续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提高护理水平。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其中,三级试点医院的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不低于60%,二级试点医院不低于40%。改革护理工作模式,充分调动一线护士积极性,增强责任感,提高临床护理质量,推动医患关系持续改善和患者满意度持续提升。
4.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在35个区县(自治县)医院开展电子健康档案、远程会诊系统、门诊统筹管理等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提高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进程。
(五)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和“白求恩精神示范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质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做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提升社会满意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按照《重庆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医疗纠纷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医疗纠纷风险分担机制。加强医院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医疗投诉和医疗纠纷。
三、工作安排
(一)试点区、试点医院及重点探索方向。
1.江北区:探索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2.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三峡中心医院:探索医院集团化建设,建立帮扶基层医院的长效机制。
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九龙坡区第五人民医院、市中医骨科医院:探索建立与社区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分工协作机制。
4.市肿瘤医院:探索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改革。
5.黔江中心医院:推进临床路径管理。
6.市第九人民医院、南川区人民医院、巫溪县人民医院:探索医院成本核算和补偿机制改革。
7.江北区人民医院、江北区中医院、大渡口区第一人民医院:探索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