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10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1 年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2011年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国务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 年)》确定每年 6 月第三周为“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做好我区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开展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食安办〔2011〕18 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促进公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增强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责任意识,提高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升科学应对风险能力,进一步确保我区食品安全。
二、活动主题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11 年 6 月 13 日至 6 月 20 日。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宣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法定职责。
(三)宣传当前我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和新成效,尤其是宣传我区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及 9 个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