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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粮食增产行动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粮食增产行动的实施意见
(黔府办发[2011]68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国办发〔2011〕13号),抓好我省今年粮食稳定增产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开展粮食增产行动的重大意义
  2011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和农业生产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多次重要会议,连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特别是3月份专门出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安全的高度关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粮食稳定生产对于管理通胀预期、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研究粮食生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重农抓粮的良好氛围,把粮食生产作为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突出任务抓紧抓好,以实际行动积极应对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各种挑战。
  二、目标任务
  通过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加强粮食作物田间管理、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措施,力争夏粮、秋粮丰收。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00万亩左右,粮食产量恢复到1150万吨左右。
  三、重点措施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狠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层层分解任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推进耕作制度改革,挖掘土地资源潜力,提高复种指数。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规模化种植,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合作社,提高种粮规模化水平。在劳务输出较多的地区,要通过代耕、代种等方式帮助缺乏劳动力的农户实现满栽满种,杜绝耕地撂荒。要引导农民扩大水稻、马铃薯、杂粮等农作物生产,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
  (二)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2号文件精神,加快黔中水利枢纽和20个续建骨干水源工程等重点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加快《全国新增lOOO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和我省《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规划》、《小型水利设施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扩大实施规模,加快实现全省农村人均半亩口粮田的目标。积极发展旱作农业,推广地膜覆盖、保护性耕作等技术。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争取在更大范围内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搞好技术配套,培肥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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