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1]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依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指导意见》(晋政发〔2010〕26号)精神,为推进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伟国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梁全胜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同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魏继平 市财政局局长
张翠萍 市卫生局局长
孙 波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吴芳芳 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梁翼龙 南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胡永祥 新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 汉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何文平 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苑在雨 大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进才 阳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冯 尚 天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姚文章 浑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保文 灵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晓周 广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少杰 左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 公 室 主 任:陈同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