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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规划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快培育和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规划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新政发〔2011〕6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若干意见》(新党发〔2011〕1号)精神,为加快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自治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经信委)牵头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规划纲要(2011-2015年)》,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
新兴产业总体规划纲要(2011-201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抓紧研究总体思路、科学制定规划、强化政策支持、积极抢占新一轮产业竞争制高点的要求,参照国内外成功经验,结合新疆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要任务。必须从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高度深刻认识我区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意义。
  (一)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当前、面向未来、放眼世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新时期和新阶段,要实现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必须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突破口,高起点构建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确保跨越发展,长治久安。
  (二)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抢占新一轮产业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选择。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兴未艾,全国各地虽然基础条件不一样,但总体上都处在起步阶段。我区具有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独特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部分领域和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十二五”是我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抢抓机遇,把握发展主动权,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积极抢占新一轮产业竞争制高点,为我区未来更好地参与国内外竞争打下坚实基础。
  (三)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迫切需要。我区经济发展滞后,产业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随着生产要素成本的不断上升、资源环境的压力不断加大和国内外产业竞争格局的变化,要求我们必须改变过度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提升产业层次、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有利于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必然要求。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全面发展拥有了更多期待。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能够促进人类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效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
  二、产业基础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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