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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青少年足球工作的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青少年足球工作的意见
(新政发〔2011〕7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7〕18号),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就推动新疆足球运动快速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扶持、学生参与的原则,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积极营造有利于足球运动发展的校园环境,推动校园足球的普及与发展,培育健康向上的足球文化,丰富校园文化内涵,推动我区青少年足球运动全面、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效推进素质教育。
  (二)目标任务:以大力推进校园足球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青少年足球联赛等活动,扩大足球运动普及面和青少年足球活动参与人数,合理布局足球运动发展的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学校足球运动发展工作机制。加强足球师资队伍建设,培养有较高水平的足球人才队伍,推动青少年足球运动整体水平的提高,形成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推进模式,使新疆足球运动呈现出人才辈出,群星灿烂的新局面,为实现新疆体育“为国家做贡献、为新疆争光彩”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
  二、促进青少年足球运动是社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三)大力普及、提高和振兴我区青少年足球运动是全面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关注民生、关注民意、关注健康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提升素质教育水平,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的重要手段;是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培育顽强拼搏、团结互助的足球文化精神,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
  (四)近年来,自治区不断加大对青少年足球运动发展的支持力度,青少年足球运动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培养了一批优秀足球运动员和教练员。但从整体上看,我区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培养基础较为薄弱,体制不健全;运动员输出渠道不畅,就业难度较大;后备梯队的培养和投入不足,人才青黄不接;各级各类学校足球运动开展参差不齐,普及程度还比较低;专业足球队伍人员缺乏,资金不足等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区青少年足球运动的生存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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