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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12年)的通知


  1、基层图书馆设施建设。按照文化部《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完成翔安区图书馆建设,实现公共图书馆全部一级馆目标。加快图书馆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以区、镇(街)为主体,以市、区图书馆资源为依托,联办镇(街)、村(居)图书馆(室)。

  2、文化馆(站)建设。按照文化部《全国文化馆评估标准》,完成翔安区文化馆建设,实现100%的行政区建有独立建制的文化馆;100%镇(街)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国家发改委、文化部制定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标准》。每个综合文化站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3、实现基层公益性文化设施全覆盖。结合行政村(社区)办公场所建设,建设村(居)文化活动室(中心),达到千人占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综合文化馆站、文化活动室(中心),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到2012年底,100%的镇(街)、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二)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

  1、统筹城乡公共文化发展。以统筹城乡、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公共文化服务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实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积极组织城市文化事业单位开展农村文化服务活动。农村和社区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同类城市先进水平,人均参加文体活动时间每周不少于7小时。

  2、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对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馆,要根据行业规定和服务标准,制定和完善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流程、便民措施及服务规范,并向社会公示。加强对基层图书馆(室)的管理,将镇(街)、村(居)图书馆(室)纳入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统一管理,资源共享;镇(街)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低于40个小时,村(居)图书室(含农家书屋)每周开放时间不低于20个小时。

  3、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引入竞争机制,面向市场,采取项目补贴、资助和政府招标采购等方式,通过集中配送、连锁服务等多种方式,将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送到基层,有效解决公共文化产品供给问题,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支持和鼓励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和其他基层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对重点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给予资助和鼓励。同时,做好公共文化产品的引进、推广和普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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