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农村水利。全面推进农村水利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建成一批高标准农村水利建设示范县,苏南等地区农村水利基本达到现代化。
农田灌、排、降、控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全面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苏中和有条件的苏北地区逐步实现城乡同质、同网供水;农村河网水系得到整治,农村河道轮浚机制与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村河道引排能力得到巩固提高,农村水环境持续改善。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85%以上,旱涝保收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72%以上,节水灌溉工程控制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比例达40%以上。
3. 水资源供给保障。跨流域、跨区域调水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水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上一个新台阶,通过合理调配,满足人民生活、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用水基本需求,一般干旱年份,全省生活、生产用水基本不受影响,特殊干旱年份,大面积地区生活用水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用水有保障。
实现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增供水量目标,北调灌区、东引灌区供水保证率适度提高,沿海地区供水条件显著改善,淮北地区年增供水量19亿立方米(其中沿海北部地区5亿立方米)、沿海中部和南部地区年增供水量12亿立方米。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560亿立方米以内,生活供水保证率达97%,重点工业供水保证率达95%,苏南和沿江平原地区农业灌溉保证率达90%,淮北地区、沿海地区及丘陵山区农业灌溉保证率达75%以上,河湖生态用水基本得到保障。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到120立方米/万元以下,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5%,灌溉水利用系数达0.58。
4. 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水域保护与水土保持制度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护能力上一个新水平,江河湖库基本得到有效保护,城乡饮用水源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水环境状况有所改善。
通过水工程优化调度,水体流动性和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能力得到增强,重要河湖水位有效调控,水环境容量增加。以水功能区管理为载体,全省主要江河湖库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70%左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太湖等重点湖泊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地下水超采状况持续好转,超采面积比控制在5%以内,全省大部分地区水域环境和生态明显改善。
5. 管理与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利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进,河湖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有效保证水利基础设施的功能和能力。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基本建立,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初步形成,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建立。水法规体系和水利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水利综合执法体系进一步健全,水利科技创新能力及人才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保证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三、发展布局与主要任务
(一)发展布局
强化水利基础设施,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系统推进水利信息化,提高水利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
在防洪减灾方面,重点实施新一轮淮河治理,推进太湖、长江治理,完成病险水库及大型泵站加固改造,加快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加强重点区域、洼地及中小河流治理,建设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完善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和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显著提升防洪保安能力。在农村水利方面,重点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建成一批高标准农村水利建设示范县,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继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立农村河道轮浚与长效管护机制,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在水资源供给保障方面,重点加快南水北调及沿海地区骨干调水工程建设,优化和完善区域调、供水网络,健全水资源管理体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重点加强太湖等重要河湖和饮用水源地的治理与保护,逐步提高河湖水环境承载能力,持续开展城乡河道疏浚整治,推行以纳污总量控制为主要内容的水功能区管理制度,维护河湖健康。在水工程管理服务和政策法规支撑体系建设方面,重点加强水利规划体系和法规体系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深化资源管理、建设管理、工程管理和投资机制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和队伍建设,系统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水利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综合能力。
1. 服务沿海地区发展大局,提供水资源供给和防洪防潮安全保障。围绕沿海地区开发和振兴苏北发展战略,全面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加快实施沿海江水东引北送骨干供水工程,完善区域输水配水网络,提高沿海和苏北缺水地区的水资源保障能力,满足滩涂开发以及沿海地区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生产对淡水资源的合理增长需求;进一步治理淮河、巩固海堤,确保沿海和苏北地区防洪防潮安全;加大沂沭泗地区、里下河地区的中小河流和洼地治理力度,提高区域引排能力,改善区域水环境。
2. 围绕长江三角洲区域发展要求,增强水利基础支撑力。呼应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地区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着重为缓解我省长江两岸及太湖地区的资源环境约束创造条件,为提升苏南发展水平、促进苏中快速崛起提供水利基础支撑。太湖地区按照总体方案,加快引排通道建设,扩大引江济太规模,增加河湖水环境容量,提高太湖地区防洪保安能力,同时,为太湖流域下游地区增供水源。继续推进长江干流河道整治及长江口综合治理,巩固提高防洪能力,稳定长江河势及深水岸线,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洲滩,并为配合深水航道上延南京整治提供良好的河势基础。
3. 呼应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实现城乡水利协调发展。根据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提出的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要求,统筹研究区域治理与城市水利,城区水系与农区引排河道之间的协调关系。加强城市开发区、工业园区防洪排涝建设,完善大中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和水闸、泵站加固改造,加强城镇河道整治与区域河道的衔接配套,完善重点中心镇村引排水系,畅通引排,提高引排水能力,改善水环境、构建更为宜居的河湖水景观。配合区域供水、集中供水的建设和调整,加强饮用水源地的建设和保护,保障城乡饮用水源安全。
4. 适应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要求,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围绕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统筹农村洪涝旱污治理,以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围绕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重点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发挥水利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主要任务
1. 以新一轮治淮为重点,加强防洪除涝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以新一轮治淮为重点的流域防洪工程建设,巩固提高流域防洪能力。加强区域骨干河道、中小河流和低洼易涝地区治理,加快病险水闸、泵站、水库加固改造,恢复提高区域防洪除涝能力。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
(1)流域防洪。根据2010年国务院治淮工作会议部署,以巩固扩大淮河下游入江入海安全泄量为重点,加快推进新一轮治淮工程建设。完成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实施分淮入沂整治及洪泽湖大堤加固,使洪泽湖及淮河下游保护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建设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进一步扩大淮河洪水入海能力;加快实施黄墩湖、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安全建设,积极推进蓄滞洪区移民迁建;巩固沂沭泗骨干河道防洪能力。
进一步巩固江堤、防护江岸,保持重要险工和节点岸段稳定,实施河势控制及护岸工程等,并为12.5米深水航道工程上延至南京创造条件;统筹推进南京市新济洲河段、八卦洲河段左汊、镇扬河段三期、扬中河段嘶马弯道崩岸、长江口徐六泾节点综合整治。
加快实施新孟河、新沟河工程,扩大太湖流域洪水排江能力,争取实施环太湖大堤、望虞河、太浦河等后续工程,开展吴淞江行洪工程前期研究,力争使太湖流域达到防御不同降雨典型的50年一遇洪水标准,并向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过渡。
结合滩涂围垦开发,巩固海堤50年一遇高潮位加10级风浪的防潮标准,对侵蚀性海岸段进一步完善护岸保滩设施,下移部分挡潮闸。
(2)区域防洪排涝。根据《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除涝规划》,加快里下河、洪泽湖周边、沂南沂北、南四湖等重点易涝洼地治理,改变低洼地区易涝状况。整治里下河入海四港,新辟川东港,结合沿海地区供水工程,疏浚沿海地区中小河流,维护重要河口排水功能,提高沿海地区排涝能力。加强秦淮河等沿江骨干河道治理,完成滁河、水阳江近期治理工程,改善沿江地区防洪排涝条件。实施七浦塘等太湖湖西、武澄锡虞、阳澄淀泖地区引排干河治理,提高太湖区域防洪除涝能力。完成《
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确定的85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继续实施完成第二批120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加强重要支流治理。按照省际重点水事矛盾敏感地区水利规划,推进苏鲁、苏皖省际边界河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