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护士长参加2006年全省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公共必修课程《抗菌药物和麻醉药品合理应用》学习且考试合格,取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学分证书》。
三、组织实施
(一)2008年我市继续医学教育任期、年度学分审核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
具体办法:各单位接通知后,于8月18日前,由卫生技术人员持个人《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册》与考核周期内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证书及其他有效材料报所在单位进行初审。经单位初审合格后,进行登记、微机录入。8月23日前,将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分,通过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上传,将本单位软件系统内的学分通过导出功能以U盘(Excel格式)上报(包括的必需字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明细学分情况等,表格可以从淄博卫生人才网:www.wsrc.gov.cn下载中心下载)。
市卫生局将从8月28日-9月5日,从各单位上报的学分数据中,以10%的比例随机抽查,各单位将携带被抽查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继续医学教育原始资料、个人登记册到市卫生局一楼报名大厅进行学分审核,具体抽查的单位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或通过淄博卫生人才网(www.wsrc.gov.cn)查询,任期考核合格者,可获得《2008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证书》;注册期考核合格者,可获得《2008年度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注册期考核证书》,抽查不合格的单位,将限期复审,如复审再次不合格,将予以通报。
(二)以上证书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发,各单位请于8月18日前将本单位预定合格证书数量报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考录培训科。
(三)请各单位填写《2008年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2008年再注册护士继续医学教育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9月10日前报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录培训科。
(四)考核费用:按省卫生厅统一要求,证书工本费3元。
(五)联系电话: 2770858,联系人:杨志国、王荣、李华
(六)全市考核工作于9月10日前结束。
四、相关事项说明
㈠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卫生部印制、我厅验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第二阶段)的医师,可作为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合格的证明,但其任期内CME必修课程必须考试合格。
㈡根据卫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卫生支农在基层工作满半年及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其支农当年按取得规定年度学分25分计算,但其考核周期内的继续医学教育公共必修课程必须考核合格。
㈢经单位批准到外单位进修学习(含出国培训)6个月及以上者,经培训单位考核合格,视为完成当年规定的25学分,但其考核周期内公共必修课程必须考试合格。
㈣《2008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证书》和《2008年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注册期考核证书》,是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2008年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或考试)与聘任,以及护理人员参加2008年护士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材料。
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任期和年度学分审核,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卫生厅、人事厅《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和《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考核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进行学分审核、认定,并严格证书发放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对学分审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补充完善,确保高质量的完成我市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审核工作。
附件:1、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抽查安排表
2、2008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统计表
3、2008年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