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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成发改审批〔2011〕693号)


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三环路沙西线两侧红线范围内D地块(纯水岸A组团)项目核准的申请材料(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受理编号:5101002011070400019)收悉。鉴于你公司申请调整投资额度超过20%以上,现将项目重新核准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环路外沙西线两侧红线范围内D地块。
  三、项目建设内容:拟开发商品住宅(限制类除外)、配套设施及绿化工程,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6.4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由项目业主自筹,项目资本金达到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文规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最低30%资本金比例要求。
  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由香港耀豪国际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合资注册成立的一家集旅游设施开发与经营、旅游项目策划、设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4亿人民币,董事会成员:姚军、谢梅、张大帆、林育德。
  (一)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2亿元;
  (二)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48亿元;
  (三)耀豪国际有限公司以港币出资1亿元。
  五、建设项目的节能审查请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10106200820279号);
  (二)《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华侨城三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批复》(成环建评〔2009〕322号);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成国用〔2010〕第751、742、743、744、745号)。
  七、项目招标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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