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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博管办关于择优资助博士后研发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博管办关于择优资助博士后研发项目的通知
(豫博管办[2011]18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研发基地单位、各博士后科研创新团队:
  为加强博士后研发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支持研发项目顺利开展,根据我省博士后工作有关政策,结合研发项目进展情况,近期我们拟对博士后科研创新团队与博士后研发基地合作开展的研发项目进行择优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2010年10月以来,博士后科研创新团队与研发基地合作开展的研发项目,已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开始工作。
  二、资助办法
  实行公开、公正、择优资助的办法,从签订合作协议的项目中选择20个给予资助。资助金额分为两个等级,一等8万元,二等6万元,用于研发基地项目启动;同时给予承担项目的创新团队相应的资助,资助金额2万元,用于开展研发工作的交通、差旅等补助。
  三、申报程序
  (一)资助申请。创新团队、研发基地单位分别填写“河南省博士后研发项目资助申请表”,经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审核签章后,将纸质申请表(研发基地一式6份,创新团队一式2份)于7月10日前报省博管办,并报电子文档(内容与纸质材料相一致)。
  (二)汇总评议。省博管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议,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等级。
  (三)公布结果。省博管办将专家评议结果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在人社厅网站“河南博士后”网页公布资助结果。
  (四)经费划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资助经费分别划拨到研发基地单位和承担项目的创新团队成员所在单位。
  受资助的研发基地单位和创新团队要合理使用资助经费,只能用于签订合作协议项目的开展,学术研讨、科研资料和办公设备等相关开支,不得挪作他用。根据博士后工作有关规定,省博管办将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联 系 人:余 滨 王淑晖
  联系电话:0371-69690115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C区605室
  电子信箱:hnbsh2006@126.com
  邮   编:4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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