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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体育局关于全省体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事宜的通知

  3.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积极组织“五五”普法活动,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4.“五五”普法期间一直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对被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认真审核,按时上报。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条件,确保质量。评选重点应面向基层单位,面向一线,从严把握,宁缺勿滥。
  (三)各单位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全省体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全省体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同时将“五五”普法期间的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到邮箱。推荐表和工作总结请于7月30日前报送省体育局法规产业处。

  联系人:省体育局法规产业处 安全红
  电话:0311-85266969(传真)
  电子邮件:fachanchu2004@yahoo.com.cn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全省体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单位名称

组织领导机构情况

法制宣传教育机构情况

主 要 事 迹

“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按照评选条件逐项填写)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填写不下可以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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