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积极组织“五五”普法活动,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4.“五五”普法期间一直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对被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认真审核,按时上报。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条件,确保质量。评选重点应面向基层单位,面向一线,从严把握,宁缺勿滥。
(三)各单位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全省体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全省体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同时将“五五”普法期间的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到邮箱。推荐表和工作总结请于7月30日前报送省体育局法规产业处。
联系人:省体育局法规产业处 安全红
电话:0311-85266969(传真)
电子邮件:fachanchu2004@yahoo.com.cn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全省体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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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机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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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机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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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按照评选条件逐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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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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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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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写不下可以另附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