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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建设光明食品集团海丰优质冬枣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建设光明食品集团海丰优质冬枣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沪农委[2011]181号)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报海丰优质冬枣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光明食品农业[2011]18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光明食品集团海丰优质冬枣生产基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光明食品集团海丰优质冬枣生产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海丰总公司,项目区域面积320亩。

  三、项目建设单位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海丰总公司。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道路、生态明沟等基础设施,管棚、排涝泵站、喷滴灌系统等生产设施以及部分新品种引进(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40.7万元,其中水泥道路等基础设施132.3万元,大棚、排涝泵站、喷滴灌等生产设施335万元,新品种引进费30.4万元,农业项目费用等43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270万元,自筹资金270.7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上述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请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账核算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此复。

  附件:光明食品集团海丰优质冬枣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光明食品集团海丰优质冬枣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明细表

建设内容

工程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预算金额(万元)

规格标准

一、基础设施

 

 

 

132.3

 

1、生态明沟

7.75

公里

18560

14.38

口5m、底0.5m、深1.5m

2、东生态大明沟

0.65

公里

89400

5.81

口9.5m、底1.5m、深2.5m

3、西生态大明沟

0.65

公里

68200

4.43

口9.0m、底1.5m、深2.0m

4、南生态大明沟

0.46

公里

97500

4.49

口11m、底4.0m、深2.0m

5、水泥道路

4320

平方米

132.3

57.15

宽3m、厚16cm、C30砼

6、主干水泥道路

3480

平方米

132.3

46.04

宽4m、厚16cm、C30砼

二、生产设施

 

 

 

335.0

 

1、排涝泵站

1

250000

25.00

500ZLB+70型

2、大棚建设

27852.8

平方米

66.1

184.11

适合果树的单体管棚

3、灌溉系统

1

1151800

115.18

320亩灌溉系统、有资质企业施工

4、喷滴灌系统

1

107200

10.72

70亩喷滴灌系统

三、其它

 

 

 

30.4

 

1、冬枣新品种引进

35520

8.567

30.4

 

四、农业项目费用(设计、监理、管理、审价及不可预见费)

43

 

合计

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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