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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七、本文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限2年。原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皖价服〔2008〕195号)废止。

  附件:安徽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安徽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
│     收  费  项   目     │计费标准│收费标准│    备 注    │
├────────────────────┼────┼────┼───────────┤
│一、解答法律咨询            │    │双方协商│           │
├────────────────────┼────┼────┼───────────┤
│二、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    │双方协商│           │
├───┬────────────────┼────┼────┼───────────┤
│三、代│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 元/件 │200-600 │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1元 │
│理民事├───┬────────────┼────┼────┤以上的,可在规定的费率│
│、行政│涉及财│ 争议标的额10000元以下 │ 元/件 │200-600 │基础上上、下浮动20%。 │
│诉讼 │产关系├────────────┼────┼────┤代理二审民事、行政诉讼│
│   │的  │  10001-100000元   │ 按争议 │ 1.2% │和民事、行政诉讼的申诉│
│   │   ├────────────┤ 标的额 ├────┤参照执行。涉及财产关系│
│   │   │  100001-500000元   │    │  1%  │的最高不超过20000元。 │
│   │   ├────────────┤    ├────┤           │
│   │   │  500001-1000000元   │    │ 0.8% │           │
│   │   ├────────────┤    ├────┤           │
│   │   │  1000001-2000000元  │    │ 0.4% │           │
│   │   ├────────────┤    ├────┤           │
│   │   │   2000001元以上   │    │ 0.2% │           │
├───┼───┴────────────┼────┼────┼───────────┤
│四、代│不涉及财产关系的一般法律事务  │ 元/件 │200-600 │           │
│理非诉├────────────────┼────┼────┼───────────┤
│讼法律│资信调查、咨询建议书、法律意见书│ 元/件 │200-600 │           │
│事务 │以及涉及财产关系的一般法律事务 │    │    │           │
│   ├────────────────┼────┼────┼───────────┤
│   │修改章程、参加项目谈判、审查、起│    │双方协商│           │
│   │草、修改经济合同等       │    │    │           │
├───┴────────────────┼────┼────┼───────────┤
│五、担任法律顾问            │    │双方协商│           │
├───┬────────────────┼────┼────┼───────────┤
│六、办│不涉及财产关系         │ 元/件 │10-100 │           │
│理见证├────────────────┼────┼────┼───────────┤
│事项 │涉及财产关系的         │ 元/件 │30-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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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1.提供其它法律服务,参照前述最相近似项目的收费标准协商收费。        │
│   │2.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下列复杂疑难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时,基层法律服务所可 │
│   │以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的3倍。     │
│   │(1)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争议较大的复杂案件;               │
│   │(2)跨地区、跨行业,且案情复杂、取证困难的重大案件;            │
│ 明 │(3)需要3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办理的案件;             │
│   │(4)涉及专门业务知识,需要聘请具有非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担任顾问方能办 │
│   │理的案件;                                 │
│   │(5)其它新类型案件。                            │
│   │3.以上标准为我省最高收费标准幅度,各市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 │
│   │当地实际,在不超过最高收费标准幅度内制定本地具体的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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