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2011〕1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
为进一步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推进就业目标责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2011年就业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全省就业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青政办明电[201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今年就业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任务
2011年就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工作会议、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西宁实际,坚持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两手抓,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推动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面向所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做好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保持全市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2011年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是: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失业人员就业1.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及“4045”人员实现就业0.2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1万人次,其中:跨省转移4.5万人次,新增长期稳定就业农民2万人,劳务收入12亿元;重点扶持创业0.15万人,创业带动就业0.5万人;失业保险扩面0.34万人,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坚持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积极拓宽就业渠道
(一)努力增加就业岗位。继续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结合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紧紧抓住实施“建设百个重点项目、培育百户重点企业”的有利时机,提前介入,早做准备,实现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鼓励和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规模。鼓励民营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国有企业和省内重点建设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2011年,力争使民营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总量达到2000人,国有企业和省内重点建设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总量达到15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