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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算办法的通知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且申请协议出让,不改变原土地用途等条件,经依法批准, 应缴交的土地出让金等于拟出让时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市场价格减去拟出让时的原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公式:应缴交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四)划拨土地改变原用途等条件,经依法批准协议出让,应缴交的土地出让金等于拟出让新的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市场价格减去拟出让时的原用途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公式:应缴交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新的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用途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五)划拨土地改变原用途等条件,经依法批准进入市场交易发生转让的,应缴交的土地出让金等于拟出让新的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市场价格减去拟出让时的原用途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公式:应缴交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市场价格- 拟出让时的原用途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六)出让土地改变原用途、容积率等条件,经依法批准,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等于批准改变新的土地使用条件下市场价格减去批准改变时原出让土地使用条件下剩余年期的土地市场价格。

  公式:应缴交的土地出让金=批准改变新的土地使用条件下市场价格-批准改变时原出让土地使用条件下剩余年期的土地市场价格

  (七)出让土地改变原用途条件、容积率等使用条件,经依法批准进入市场交易发生转让的,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等于批准改变新的土地使用条件下土地市场价格减去批准改变时原出让土地使用条件下剩余年期的土地市场价格。

  公式:应缴交的土地出让金=批准改变新的土地使用条件下土地市场价格-批准改变时原出让土地使用条件下剩余年期的土地市场价格

  三、综合用地及其它用地出让金收取标准

  (一)综合用地应缴交的土地出让金,按不同用途的土地出让金标准,根据各类土地用途的比例或建筑物的分配情况,分层次、分用途区别进行计算、求和计缴。

  (二)经营性的文化、卫生等用地应缴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照《西宁市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分级,参照住宅用地出让金标准计缴。

  四、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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