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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

  (二)各市农业局(农委)要及时通知相关经管、糖业、水果、蚕业等单位开展自查,加强沟通,按要求汇总填报自查报告及检查情况表,并做好交叉重点检查工作。

  (三)各检查组应将财务账面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做好原始资料的取证、收集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指出,责令被查单位限期整改,对发现的严重问题要及时上报自治区农业厅及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财经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厅计财处将组成工作组随机参与重点抽查工作。

  (四)上报材料要求一式2份,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jcc@gxny.gov.cn。《2010年自治区财政支农专项自查情况表》的电子版置于广西农业信息网(http://www.gxny.gov.cn/)“通知公告”栏中,请各单位自行下载。

  未尽事宜,请与厅计财处联系,联系人:张婕,联系电话:0771-2182561、13977188780。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0年财政支农专项自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项目资金投资额资金到位时间截至2010年12月31日资金到位总额截至2010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总额自查认为支出不规范金额及内容项目开支概述万元以上收支凭证号列示项目效益概述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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