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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

  填表说明:
  1、统一以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委)为单位填报,经管、糖业、水果和蚕业等单独实施的项目请市级农业局(农委)负责汇总;
  2、市级农业局(农委)负责具体通知辖区县(市、区)农业局(农委)填报并汇总;
  3、项目名称要逐个分项分栏填写,比如下了两批救灾资金,可以填“救灾项目1”或“救灾项目甘蔗”等;
  4、为了便于汇总,统一用电子表格填报,只能增加行,不能增加列,更不能合并单元格;
  5、项目开支概述根据实际情况汇总,如:人工费2万元,补贴农户5万元,公用经费3万元,设备购置2万元,合计10万元;
  6、所有金额单位统一精确到万元。

  附件2
  重点检查分组情况及名单

检查组

组 长

组 员

负责片区

第一组

蔡喜军

由南宁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崇左市、扶绥县

第二组

杨常辉

由百色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南宁市、横县、

上林县

第三组

许 萍

由崇左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百色市、田东县、靖西县

第四组

刘小萍

由柳州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河池市、宜州市、南丹县

第五组

李永东

由桂林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来宾市、象州县、金秀县

第六组

龙靖凡

由河池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柳州市、柳江县

第七组

赖江汉

由来宾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桂林市、兴安县、荔浦县、资源县、灵川县

第八组

冯 芬

由北海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钦州市、钦南区

第九组

陈汉娟

由防城港市农委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北海市、合浦县

第十组

黄名东

由钦州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防城港市、防城区

第十一组

李家明

由梧州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贺州市、昭平县、富川县

第十二组

黄丽萍

由贵港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梧州市、苍梧县、岑溪市

第十三组

陈振秋

由玉林市农委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贵港市、桂平市

第十四组

叶金芳

由贺州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玉林市、陆川县、兴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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