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1、统一以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委)为单位填报,经管、糖业、水果和蚕业等单独实施的项目请市级农业局(农委)负责汇总;
2、市级农业局(农委)负责具体通知辖区县(市、区)农业局(农委)填报并汇总;
3、项目名称要逐个分项分栏填写,比如下了两批救灾资金,可以填“救灾项目1”或“救灾项目甘蔗”等;
4、为了便于汇总,统一用电子表格填报,只能增加行,不能增加列,更不能合并单元格;
5、项目开支概述根据实际情况汇总,如:人工费2万元,补贴农户5万元,公用经费3万元,设备购置2万元,合计10万元;
6、所有金额单位统一精确到万元。
附件2
重点检查分组情况及名单
检查组
| 组 长
| 组 员
| 负责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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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 蔡喜军
| 由南宁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 崇左市、扶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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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杨常辉
| 由百色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 南宁市、横县、
上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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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许 萍
| 由崇左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 百色市、田东县、靖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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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 刘小萍
| 由柳州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 河池市、宜州市、南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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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 李永东
| 由桂林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 来宾市、象州县、金秀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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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组
| 龙靖凡
| 由河池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 柳州市、柳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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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组
| 赖江汉
| 由来宾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 桂林市、兴安县、荔浦县、资源县、灵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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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组
| 冯 芬
| 由北海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 钦州市、钦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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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组
| 陈汉娟
| 由防城港市农委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 北海市、合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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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组
| 黄名东
| 由钦州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 防城港市、防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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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组
| 李家明
| 由梧州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 贺州市、昭平县、富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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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组
| 黄丽萍
| 由贵港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 梧州市、苍梧县、岑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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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组
| 陈振秋
| 由玉林市农委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 贵港市、桂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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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组
| 叶金芳
| 由贺州市农业局及所辖县财务人员组成
| 玉林市、陆川县、兴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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